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违规处理意见书(2018001号)

发布时间:2018-07-20文章来源: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当事人一: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23015556L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路1-2龟山别墅53

当事人二: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068592559T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7区翻身路安乐新苑常富楼2

 

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深圳技术大学(筹)“工业设计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SZTUEQ2018019,计划开标时间:20180720日)。

经核,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收到的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投标报名文件,投标代表移动电话、E-mail地址均一致,因此存在不合理性。

 基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六)项的规定,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串通投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对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一)禁止参加“工业设计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校内采购活动;

(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得实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籁科技有限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违规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筹)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筹)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072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