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本中心近期将对2021年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集中处理。请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24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所需材料递交至本中心:
(一)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未中标供应商,请下载填写《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见附件),原件盖章后交至本中心,经审核无误即可领取投标样品;
(二)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中标供应商除须提交《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外,还须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投标样品。
对于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同意由本中心自行处理投标样品。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