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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投标样品退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供应商:

本中心近期将对202011月前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集中处理。请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供应商于2020年1120日前以下要求将所需材料递交至本中心:

   (一)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未中标供应商,请下载填写《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见附件),原件盖章后交至本中心,经审核无误即可领取投标样品;

   (二)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中标供应商除须提交《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外,还须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投标样品。

   对于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同意由本中心自行处理投标样品。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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