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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集中采购开标评审活动按以下规程实施:

  一、分批有序开展开标评审工作

  从即日起,开标评审活动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及上级通知,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与项目采购人协商确定后另行发布最新招标公告,分批有序开展开标评审工作。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深财办〔2020〕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采购人通过OA向校领导申请转自行采购方式实施,并于项目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依法公示项目相关内容。

  二、评审专家管理及开标评审现场管理

  必须开展现场开标评审活动的,按以下规程开展:

  1.调整专家“回避”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通过系统提醒专家如存在身体欠佳、体温异常,或近14天内有湖北或其它较重疫区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等情况的,应主动请假,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在评审现场,对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拒不佩戴口罩或拒绝配合消毒、防护的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应当要求其“回避”,并及时补抽专家或更换采购人代表参与开标评审活动。

  2.建立开标评审现场的登记询问制度。询问所有人员近14日湖北省或其它重疫区旅行史,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审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并记录台账。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投标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籍贯、体温,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籍贯、体温。

  3.加强办公及评审区环境管理。配备消毒器具,保持日常消毒与通风。协调后勤保障部,按照开标评审前和开标评审结束后的时段,定时对开标评审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座椅、桌面、门把手、座机电话、键盘鼠标、文具等在开标评审前和开标评审结束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专人接收、整理投标应答文件,接收前、存档前均须对投标应答文件进行消毒。

  4.加强评审区人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护目镜,一次性雨衣,经体温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区工作。进入评审区的所有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无异常者须全程佩戴口罩方可参与现场开标评审活动,所有人员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肢体接触,保持安全距离。进入评审现场的专家进行手部消毒后统一发放一次性口罩及一次性手套,配备整齐后方可进行评审。原则上不安排评审区用餐;确因项目评审需要用餐的,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5.加强评审区疫情防控宣传。在开标评审活动开始前就疫情相关动向、通知或指引对参与开标评审活动的人员进行宣传。

  6.防疫期间,相关防疫工作保障前提下,开标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深圳技术大学开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三、防疫物资管理

  1.每日定时定点发放中心所需的口罩、消毒喷雾、护目镜、一次性手套,雨衣等防疫物资,建立领用台账。

  2.在专门区域设置废弃箱,所有使用过的防疫物资统一放置,安排专人每日对废弃箱内使用过的防疫物资及其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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