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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圳技术大学商城直采平台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我校于201911月—20202月已完成商城直采平台试运行工作,整体运行平稳、顺畅。为做好商城直采正式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商城直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可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的;

2)预算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

3)属于下列六大类品目之一:

一般设备:包括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家俱、(科研用)手提电脑等;

办公消耗物品:包括硒鼓、墨盒、墨粉、纸张(含办公用纸)等;

物资:包括燃料、防汛物资、后勤物资等;

交通工具:电车;

专用材料:实验室用品(实验室试剂耗材及管制类化学品除外)及小型设备、工具和仪器、图书资料、建筑装饰材料;

专用设备:照排设备、消防设备、体育设备、(科研用)服务器、保安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器械、印刷设备、炊事设备、文艺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教学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网络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2.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如果政策方向或实施方案有调整,商城直采平台采购品目以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做出相应调整的品目为准。

二、实施规则

1.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仅可通过商城直采实施采购。

2.特殊品目产品原则上应实行商城直采,商城直采平台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1)用于科研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和服务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和商城直采平台无法满足需求的,按相关规定实施网上竞价采购或其他法律认可的采购方式采购,可以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外产生成交供应商;

2)非图书馆统筹的中文图书,商城直采平台无法满足需求的,按相关规定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图书项目预选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采购、网上竞价或者公开招标;图书馆统筹的中文图书采购按相关规定实施。

3. 常规品目产品,商城直采平台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1)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实施网上竞价采购或其他法律认可的采购方式采购,可以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外产生成交供应商;

2)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不限制采购渠道,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商城直采平台采购,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自行采购。

4.在有效服务期内,仅入围本项目且同时具备深圳市本级当年度电商采购预选资格的供应商,才具有上述品目中办公用纸产品的上架权限;仅入围本项目且同时具备深圳市本级当年度图书类预选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才具有上述品目中中文图书产品的上架资格。

5.在有效服务期内,如果政策方向或实施方案有调整,入围电商应配合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做出相应调整。

三、实施程序

1)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以及特殊品目产品,由采购人在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系统申请采购计划,并通过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申报后,在深圳技术大学商城直采平台下单采购。

2)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常规品目产品,由采购人核实采购产品所属经费支出范围后,在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编报采购计划,并下单采购。

四、入围电商

本次招标入围的电商企业共有20家(名单详见附件),入围电商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具体以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bidding.sztu.edu.cn/)公布为准。

五、实施期限

20203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六、履约监管

(一)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电商实行动态管理,深圳技术大学有权淘汰履约情况不良的电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需求量,认为有必要时补充优质电商入围。

(二)严格考核电商的履约表现。采购人应及时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反馈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履约情况反馈表》),电商的履约情况将作为电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电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深圳技术大学将取消其电商资格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电商资格的;

2)虚抬价格、扰乱市场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4)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

5)在合同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

6)经查实,给予采购人经办人员回扣或好处的;

7)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8)不按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的,履约情况评价为差累计达到10次的(计次周期一年,一年到期后清零)或存在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9)产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10)开票主体非投标文件中备案的;

11)商品从非投标时备案的电商商品仓出货或采用非自有物流或非唯一指定的物流服务商配送的;

12)电商备案地址的仓库内无品目内商品的;

13)在入选有效期内恶意质疑或投诉被查实累计2次的;

14)拒不遵照执行协议电商有关管理规定的;

七、实施要求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采购人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

(二)严格签订采购合同(如需),并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应及时反馈电商的履约情况,以便加强对电商的管理。

(三)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实施程序,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电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四)如出现合同纠纷等双方无法协商情形,遵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八、监督检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对电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反映。

九、其它事宜

在实施以上类别商城直采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本项目实施方法将适时变更或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入围电商及其备案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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