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为响应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最新文件精神,我校集中采购项目(货物类、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现已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现根据业务需要清退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时未中标,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
2、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未正常参与投标(如弃标、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已签订完合同,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司章)
1.投标保证金退还表(附件一)/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还表(附件二))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中标单位需提交采购合同扫描件
4.基本帐户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及说明。退款时,如投标企业(供应商)名称发生变更,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上述资料须递交至我中心105办公室,同时以非附件形式发电邮至tbbzj@sztu.edu.cn。
如不能前来现场办理,可将相关材料寄至本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竹坳路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彭明慧收,联系电话为0755-23256156)
三、其他
预选库内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入围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且无违约情况后无息全额退还。具体退还时间可关注网站通知。
未尽事宜,以我中心解释为准(联系电话:0755-23256156),特此通知。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