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投标样品退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2文章来源: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各供应商:

关于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投标样品,未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中标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申请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需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在履约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退还。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供应商,请下载填写《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见附件),原件盖章后交至本中心即可领取投标样品;中标供应商须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复印件方可领取投标样品。

本中心近期将对2018年之前(不含2018年)的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集中处理。请拟申请投标样品退还的供应商于20181231日前将《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盖章件递交至本中心。对于逾期未提交《投标样品退还申请表》的,视为同意由我中心自行处理投标样品。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112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