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新一轮预选采购项目统一实施时间的意见》(深财购函〔2016〕4264号)的意见,现将保安服务、政府会议定点酒店、图书、家具、会计中介、物业管理、土地储备、因公出国(境)代理服务八大类预选采购项目及电商采购项目本轮服务期限统一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起按新一轮招标结果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2日